私隱政策

  • 網上私隱聲明
  • 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蘇黎世人壽(Zurich Assurance Ltd)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蘇黎世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之附錄

生效日期:2023年6月

一般政策聲明

為致力遵從香港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資料保障的要求,我們將確保員工及代理人達到最嚴格的資料安全和保密標準。

本網站連結至的第三方網站可能採用不同的私隱政策。 閣下在此等網站透露個人資料前應先清楚了解第三方網站的私隱政策。


資料的收集及使用

我們在使用者自願的原則下收集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郵地址等。我們會於要求 閣下提供個人資料的頁面上列明資料的用途,亦只會將該等資料用於列明用途上。若 閣下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我們有可能無法跟進 閣下的要求。在未經 閣下同意之情況下,除非法律容許或要求, 閣下提供的個人資料不會被用於其他用途。


技術數據

閣下瀏覽我們的網站時,我們會自動收集 閣下搜尋期間有關的元數據,例如 閣下所用的瀏覽器﹑網路服務供應商﹑帶 閣下至本網站瀏覽的網站﹑ 閣下在本網站停留的時間﹑瀏覽器位置數據以及 閣下所用的裝置(例如電腦﹑智能電話或平板電腦﹑以及有關操作系統)。 閣下的IP位址及 閣下瀏覽過的網頁將被記錄成「點擊紀錄」。但當中不包含任何足以辨識個人身分的資訊。此「點擊紀錄」乃為統計我們網站訪客的數量及類別之用。

我們可能會在本網站使用cookie或其他相似的技術,例如Google Analytics﹑Google Signals﹑Adobe Analytics或Webtrends以改善我們的網站。


準確性及保留期

我們將在適當地履行服務必需的期間內及為遵守各項法律規定保留 閣下之個人資料。


資料保安

我們設有額外的安全措施以確保 閣下之個人資料不會被誤用或在未經許可下被存取。只有我們授權的員工及代理人方有權存取 閣下的個人資料。我們將確保處理個人資料的特定員工及代理人熟悉此私隱聲明,並會告知該員工或代理人如何履行我們對 閣下的責任。但我們不會將網上傳輸的資訊進行加密處理。


直接市場推廣

我們將定期透過傳真、電郵、郵件、電話銷售及/或其他 閣下提供作直接市場推廣用途的通訊方式進行推廣。未經 閣下同意,我們不可使用或提供 閣下的個人資料予第三方。當 閣下因應我們的要求而提供個人資料作直接市場推廣用途, 閣下同意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被使用或提供予第三方作上述指定用途。

閣下可以透過電郵聯絡 customer@hk.zurich.com 選擇退出我們的市場推廣名單。


查閱、更改及查詢

若 閣下欲查閱或更正我們所持有 閣下之個人資料,以及/或是對我們的私隱政策及措施有任何查詢, 閣下可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我們:

個人資料私隱主任
香港港島東華蘭路18號
港島東中心26樓


Cookies

Cookies是載有及收集小量資料的檔案。一般而言網站會送出cookies,而cookies會自動儲存於使用者電腦。當使用者要求存取網頁時,網絡會將cookies從使用者的電腦傳回網站。我們不會在未經 閣下同意下從cookies獲取 閣下的電郵地址或其他個人資訊。


我們使用cookies是為了完善我們為 閣下提供的服務:

  • 閣下每次訪問時網站無需重新辨認身份;
  • 使本網站更個人化,從而節省 閣下時間;
  • 幫助我們判斷使用者在使用本網站之前或之後曾瀏覽的網站;
  • 幫助我們判斷本網站最常被使用的部分並加以改善。

若 閣下曾在本網站上提供 閣下的個人資料,該等資料可能會被連至cookie儲存的資料以助我們可如上述為 閣下服務。


閣下可選擇是否使用cookies

若 閣下不欲接收cookies或想在每次電腦送出cookie時收到通知, 閣下可自行調整瀏覽器的設定。封鎖cookie後,一般情況下 閣下仍能瀏覽及使用本網站。然而, 閣下有可能無法使用網站的某些特點或功能,而且網頁載入速度也可能較緩慢。


職位申請的個人資料

如果 閣下於我們的網站作職位申請, 閣下將會被自動連接到獨立於本網站的資訊科技平台。職位申請的過程將受到有別於本網站的私隱規則所限制。該等私隱規則將會於 閣下作出網上申請時自動顯示。


外部網站連結及社交媒體外掛程式

本網站連結至的第三方網站可能採用不同的私隱政策。 閣下在此等網站透露個人資料前應先清楚了解第三方網站的私隱政策。我們恕不負責該等網站的私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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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客戶通知

生效日期:2019年12月

1. 由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客戶(包括保單持有人、受保人、受益人、保費付款人、信託人、保單受讓人及索償人)個人資料,其中亦包括在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以及就持續與客戶的關係而收集或產生的資料(例如從第三方收到的索償資料和病歷),均可供本公司及/或其所屬集團(「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公司使用作以下為向客戶提供服務而必須的用途(「必須用途」)(否則本公司將無法為未能提供所需資料的客戶提供服務):

a) 辦理、調查(及協助他人調查)和決定保險申請、保障及索償,進行再保險安排和提供持續的服務;

b) 處理任何客戶提出的、針對客戶所提出的或其他涉及客戶的索償、訴訟及/或司法程序;以及行使本公司的權利(詳情見適用保單條款所定),包括但不限於代位權;

c) 辦理付款要求及直接付款授權;

d) 提供後續服務及執行/管理已發出的保單,例如安排身體檢查和處理相關保單的增加、更改、變更、轉讓、撤銷、續期或恢復;

e) 由本公司及/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任何公司、相關監管機構或公認行業組織編撰統計數字或資料庫,或進行市場、精算研究或保險調查,或進行客戶硏究分析及分層,或為蘇黎世保險集團改進現有的產品和服務或設計新的產品和服務,或建立客戶關係;

f) 作會計及精算用途;

g) 使本公司及/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任何公司能夠履行客戶要求的任何服務或保險合約,及/或全面了解客戶與蘇黎世保險集團之間的關係以及客戶的總體記錄,例如承保和索償歷史,以供現在及將來於處理、評估、決定和調查保險申請、保障及索償、管理客戶保單、進行再保險安排和提供持續的服務時作爲參考;

h) 符合對蘇黎世保險集團具約束力的任何本地或外國法例、規則、規例、守則或指引的披露規定及如需要時進行核對程序;

i) 遵循香港法院、本地與外地的監管機構、稅務或執法機構、獨立監管或公認行業組織(例如保險公司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聯會或協會),包括但不限於保險業監管局、香港保險業聯會、核數師、信貸諮詢機構、政府組織和政府相關機構所作出的規定、指令或合法要求,或遵循與上述機構或團體間之合約承諾、其他承諾或安排;

j) 追討(並協助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其他公司追討)債務;

k) 偵測和防止(並協助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其他公司偵測和防止)欺詐行為;

l) 以便本公司的認可服務供應商,就上述目的為本公司及/或客戶提供服務;

m) 使本公司的實際或建議承讓人能夠評核擬進行涉及有關轉讓的交易;及

n) 履行與上述任何用途直接相關的其他用途。

 

2. 本公司可就必須用途,向以下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人士提供任何客戶個人資料:

a) 蘇黎世保險集團成員公司、任何進行保險或再保險相關業務的其他公司、中介人或受業界認可的團體;

b) 任何向蘇黎世保險集團提供行政、電訊、技術、電腦、付款、保單管理、支援、儲存、雲端、記錄管理、熱線中心、郵寄、印刷、資料處理、客戶滿意度分析、外判或其他與其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c) 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包括保險公司、銀行、法律顧問、會計師、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機構、調查員、理賠師、再保公司、醫護及復康顧問、醫院、考察員、專家、維修人員、緊急服務提供者、研究與分析公司及資料處理者;

d) 信貸諮詢機構、而在客戶欠賬時,任何債務追收代理或進行索償或調查服務的公司;

e) 根據對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具約束力的任何法例,及就任何由本地或外地政府、監管、稅務或執法機構、公認行業組織、或其他機關所頒佈且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預期須遵守的任何規例、守則或指引而言,蘇黎世保險集團有責任或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f) 根據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承擔或被施加的與本地或外地政府、監管、稅務或執法機構、公認行業組織、或其他機關的合約承諾、其他承諾或安排而言,蘇黎世保險集團有責任或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g) 根據主管司法權區的法院的任何頒令的任何人士;

h) 整合保險業申索和承保資料的組織、防欺詐組織、僱主、警察、數據庫或登記冊(及其運營者);及

i) 蘇黎世保險集團的任何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對保單持有人的權利的受讓人。

 

3. 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某些個人資料(其中亦包括在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以及就持續與客戶的關係而收集或產生的資料),特別是姓名、聯絡資料、年齡、性別、身份證明文件資料、婚姻狀況、經濟背景、人口統計數據、交易模式和行為、保單資料、索償資料及醫療紀錄等,均可供本公司使用作以下市場推廣相關用途(「市場推廣用途」)

a) 為蘇黎世保險集團及/或與本公司維持業務引薦關係或其他安排之其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保險及/或金融產品及服務,及/或其他商業合作夥伴之相關服務,提供市場推廣資料及進行直接促銷活動(例如獎賞、忠誠獎勵、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以及相關服務和產品,由本公司商業合作夥伴或合作品牌夥伴提供的服務和產品,出於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贈或捐款)。

本公司只能在客戶同意下,方可使用任何客戶的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在未有收到任何「反對」要求,本公司將把有關保險申請及持續投保,視作有關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之不反對本公司使用其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為免生疑問,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所有客戶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會以從客戶收到的最新指示(例如同意或表示不反對的指示,或提出反對要求)作準。

 

4. 經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書面同意後,本公司可就以下人士本身及/或就本公司的市場推廣用途,向以下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人士提供其某些個人資料,特別是姓名、聯絡資料、年齡、性別、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保單資料等,以供其使用:

a) 蘇黎世保險集團成員公司;

b) 與本公司維持業務引薦關係或其他安排的其他銀行/金融機構、商業或慈善組織;

c) 第三方獎賞、忠誠獎勵、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提供者;

d) 第三方市場推廣相關服務供應商及保險中介人。

未經客戶書面同意,本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關客戶(特別指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個人資料作上述第3段所述的市場推廣相關用途。為免生疑問,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所有客戶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會以從客戶收到的最新指示(例如同意或表示不反對的指示,或提出反對要求)作準。本公司或會因向上述第4(a)至(d)段所述的各方提供個人資料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產作為回報。

 

5. 客戶的個人資料可能就必須用途(及市場推廣用途,如客戶已同意)不時提供於任何上述第2段(及第4段,如客戶已同意市場推廣用途)中提及的一方(包括雲端服務供應商)。有關一方可能處於香港境內或其他地方。客戶同意他們的個人資料可能被轉移至境外,及明白該資料未必可以獲得與香港同等或類似程度的保障。

 

6. 所有客戶均有權以書面向本公司之個人資料私隱主任(地址如下)要求查閱、修正及/或更改由本公司所持有有關其本身的任何個人資料。如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欲反對本公司使用及提供其個人資料作上述市場推廣用途,亦可向本公司提出,並於有關反對要求中清楚註明要求人士之全名、身份證明文件編號、保單編號、電話號碼和地址。

個人資料私隱主任
香港港島東華蘭路18號
港島東中心26樓

 

7. 根據私隱條例,本公司有權收取合理費用,藉以處理任何資料的查閱要求。

 

8. 本通知的中英文版本如何任何歧異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為準。

 

9. 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改或更新本通知的權利而無須事先通知。所有更改或更新將透過本公司的網站或以書面形式(其中包括電子形式)通知客戶,並將於刊登後即時生效。若客戶與本公司持續保險或其他業務關係,將表示客戶同意就使用該客戶個人資料的必須用途作出的更改和更新,否則本公司無法與客戶持續保險或其他業務的關係。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之附錄(「附錄」) 為本公司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補充並構成其條款的一部分。 閣下可於我們的網站查閱該附錄。

附錄適用於身處於中國內地的客戶 。

通過購買、續期或繼續 閣下與本公司的保單或關係 , 閣下確認已閱讀並理解附錄 ,及同意本公司按照附錄所述使用和轉移 閣下的個人資料和敏感個人資料。如 閣下不同意附錄或隨後撤回 閣下的同意,我們可能無法為 閣下提供相關的產品及/或服務。

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客戶通知

生效日期:2019年12月 

1. 由蘇黎世人壽(Zurich Assurance Ltd)(以下個別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客戶(包括保單持有人、受保人、受益人、保費付款人、信託人、保單受讓人及索償人)個人資料,其中亦包括在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以及就持續與客戶的關係而收集或產生的資料(例如從第三方收到的索償資料和病歷),均可供本公司及/或其所屬集團(「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公司使用作以下為向客戶提供服務而必須的用途(「必須用途」)(否則本公司將無法為未能提供所需資料的客戶提供服務):

a) 辦理、調查(及協助他人調查)和決定保險申請、保障及索償,進行再保險安排和提供持續的服務;

b)處理任何客戶提出的、針對客戶所提出的或其他涉及客戶的索償、訴訟及/或司法程序;以及行使本公司的權利(詳情見適用保單條款所定),包括但不限於代位權;

c) 辦理付款要求及直接付款授權;

d) 提供後續服務及執行/管理已發出的保單,例如安排身體檢查和處理相關保單的增加、更改、變更、轉讓、撤銷、續期或恢復;

e) 由本公司及/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任何公司、相關監管機構或公認行業組織編撰統計數字或資料庫,或進行市場、精算研究或保險調查,或進行客戶硏究分析及分層,或為蘇黎世保險集團改進現有的產品和服務或設計新的產品和服務,或建立客戶關係;

f) 作會計及精算用途;

g) 使本公司及/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任何公司能夠履行客戶要求的任何服務或保險合約,及/或全面了解客戶與蘇黎世保險集團之間的關係以及客戶的總體記錄,例如承保和索償歷史,以供現在及將來於處理、評估、決定和調查保險申請、保障及索償、管理客戶保單、進行再保險安排和提供持續的服務時作爲參考;

h) 符合對蘇黎世保險集團具約束力的任何本地或外國法例、規則、規例、守則或指引的披露規定及如需要時進行核對程序;

i) 遵循香港法院、本地與外地的監管機構、稅務或執法機構、獨立監管或公認行業組織(例如保險公司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聯會或協會),包括但不限於保險業監管局、香港保險業聯會、核數師、信貸諮詢機構、政府組織和政府相關機構所作出的規定、指令或合法要求,或遵循與上述機構或團體間之合約承諾、其他承諾或安排;

j) 追討(並協助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其他公司追討)債務;

k) 偵測和防止(並協助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其他公司偵測和防止)欺詐行為;

l) 以便本公司的認可服務供應商,就上述目的為本公司及/或客戶提供服務;

m) 使本公司的實際或建議承讓人能夠評核擬進行涉及有關轉讓的交易;及

n) 履行與上述任何用途直接相關的其他用途。

 

2. 本公司可就必須用途,向以下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人士提供任何客戶個人資料:

a) 蘇黎世保險集團成員公司、任何進行保險或再保險相關業務的其他公司、中介人或受業界認可的團體;

b) 任何向蘇黎世保險集團提供行政、電訊、技術、電腦、付款、保單管理、支援、儲存、雲端、記錄管理、熱線中心、郵寄、印刷、資料處理、客戶滿意度分析、外判或其他與其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c) 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包括保險公司、銀行、法律顧問、會計師、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機構、調查員、理賠師、再保公司、醫護及復康顧問、醫院、考察員、專家、維修人員、緊急服務提供者、研究與分析公司及資料處理者;

d) 信貸諮詢機構、而在客戶欠賬時,任何債務追收代理或進行索償或調查服務的公司;

e) 根據對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具約束力的任何法例,及就任何由本地或外地政府、監管、稅務或執法機構、公認行業組織、或其他機關所頒佈且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預期須遵守的任何規例、守則或指引而言,蘇黎世保險集團有責任或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f) 根據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承擔或被施加的與本地或外地政府、監管、稅務或執法機構、公認行業組織、或其他機關的合約承諾、其他承諾或安排而言,蘇黎世保險集團有責任或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g) 根據主管司法權區的法院的任何頒令的任何人士;

h) 整合保險業申索和承保資料的組織、防欺詐組織、僱主、警察、數據庫或登記冊(及其運營者);及

i) 蘇黎世保險集團的任何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對保單持有人的權利的受讓人。

 

3. 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某些個人資料(其中亦包括在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以及就持續與客戶的關係而收集或產生的資料),特別是姓名、聯絡資料、年齡、性別、身份證明文件資料、婚姻狀況、經濟背景、人口統計數據、交易模式和行為、保單資料、索償資料及醫療紀錄等,均可供本公司使用作以下市場推廣相關用途(「市場推廣用途」):

a) 為蘇黎世保險集團及/或與本公司維持業務引薦關係或其他安排之其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保險及/或金融產品及服務,及/或其他商業合作夥伴之相關服務,提供市場推廣資料及進行直接促銷活動(例如獎賞、忠誠獎勵、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以及相關服務和產品,由本公司商業合作夥伴或合作品牌夥伴提供的服務和產品,出於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贈或捐款)。

本公司只能在客戶同意下,方可使用任何客戶的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在未有收到任何「反對」要求,本公司將把有關保險申請及持續投保,視作有關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之不反對本公司使用其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為免生疑問,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所有客戶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會以從客戶收到的最新指示(例如同意或表示不反對的指示,或提出反對要求)作準。

 

4. 經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書面同意後,本公司可就以下人士本身及/或就本公司的市場推廣用途,向以下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人士提供其某些個人資料,特別是姓名、聯絡資料、年齡、性別、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保單資料等,以供其使用:

a) 蘇黎世保險集團成員公司;

b) 與本公司維持業務引薦關係或其他安排的其他銀行/金融機構、商業或慈善組織;

c) 第三方獎賞、忠誠獎勵、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提供者;

d) 第三方市場推廣相關服務供應商及保險中介人。

未經客戶書面同意,本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關客戶(特別指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個人資料作上述第3段所述的市場推廣相關用途。為免生疑問,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所有客戶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會以從客戶收到的最新指示(例如同意或表示不反對的指示,或提出反對要求)作準。本公司或會因向上述第4(a)至(d)段所述的各方提供個人資料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產作為回報。

 

5. 客戶的個人資料可能就必須用途(及市場推廣用途,如客戶已同意)不時提供於任何上述第2段(及第4段,如客戶已同意市場推廣用途)中提及的一方(包括雲端服務供應商)。有關一方可能處於香港境內或其他地方。客戶同意他們的個人資料可能被轉移至境外,及明白該資料未必可以獲得與香港同等或類似程度的保障。

 

6. 所有客戶均有權以書面向本公司之個人資料私隱主任(地址如下)要求查閱、修正及/或更改由本公司所持有有關其本身的任何個人資料。如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欲反對本公司使用及提供其個人資料作上述市場推廣用途,亦可向本公司提出,並於有關反對要求中清楚註明要求人士之全名、身份證明文件編號、保單編號、電話號碼和地址。

個人資料私隱主任
香港港島東華蘭路18號
港島東中心26樓

 

7. 根據私隱條例,本公司有權收取合理費用,藉以處理任何資料的查閱要求。

 

8. 本通知的中英文版本如何任何歧異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為準。

 

9. 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改或更新本通知的權利而無須事先通知。所有更改或更新將透過本公司的網站或以書面形式(其中包括電子形式)通知客戶,並將於刊登後即時生效。若客戶與本公司持續保險或其他業務關係,將表示客戶同意就使用該客戶個人資料的必須用途作出的更改和更新,否則本公司無法與客戶持續保險或其他業務的關係。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之附錄(「附錄」) 為本公司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補充並構成其條款的一部分。 閣下可於我們的網站查閱該附錄。

附錄適用於身處於中國內地的客戶 。

通過購買、續期或繼續 閣下與本公司的保單或關係 , 閣下確認已閱讀並理解附錄 ,及同意本公司按照附錄所述使用和轉移 閣下的個人資料和敏感個人資料。如 閣下不同意附錄或隨後撤回 閣下的同意,我們可能無法為 閣下提供相關的產品及/或服務。

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

1. 本公司以電子或其他方式收集、儲存及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稱銜、姓氏、姓名、出生國家及地點、國籍、出生日期、住址、居住地、健康資料(如適用)、稅務編號(如適用)、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性別、婚姻狀況、就業及財務細節。

2. 由本公司收集或持有的客戶(包括保單持有人、受保人、受益人、保費付款人、信託人、保單受讓人及索償人)個人資料,均可供本公司使用作以下提供保險服務而必須的用途(否則本公司將無法為未能提供所需資料的客戶提供服務):

a) 辦理、調查(及協助他人調查)和決定保險申請、保險索償及提供持續的保險服務;

b) 辦理付款要求及直接付款授權;

c) 處理任何對客戶的索償、訴訟及╱或司法程序;以及行使本公司的權利(詳情見適用保單條款所定),包括但不限於代位權;

d) 由本公司及╱或其所屬集團(「蘇黎世保險集團」)、金融服務業界、相關監管機構或公認行業組織編撰統計數字或資料庫,或進行市場或精算研究或保險調查,或作會計和精算用途;

e) 符合對本公司及╱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具約束力的任何本地或外國法例、規則、守則或指引的披露規定及如需要時進行核對程序;

f) 遵循香港法院及監管機構作出的合法要求或指令,包括但不限於保險業監理處、香港保險業聯會、核數師、政府組織和政府相關機構;

g) 進行客戶研究分析及分層;

h) 債務追討;

i) 便利本公司的認可服務供應商,就上述目的為本公司及╱或客戶提供服務;及

j) 使本公司的實際或建議承讓人能夠評核擬進行涉及有關轉讓的交易。

3. 本公司可就上述第二段提供保險服務而必須的用途,向以下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人士提供任何客戶個人資料:

a) 蘇黎世保險集團成員公司,或任何進行保險或再保險相關業務的其他公司或中介人;

b) 任何向蘇黎世保險集團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或其他與其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c) 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包括法律顧問、會計師、調查員、理賠師、再保公司、醫護及復康顧問、考察員、專家、維修人員、及資料處理者;

d) 信貸諮詢機構、而在客戶欠賬時,任何債務追收代理或進行索償或調查服務的公司;

e) 根據對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具約束力的任何法例,及就任何由政府、監管或其他機關所頒佈且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預期須遵守的任何規例、守則或指引而言,蘇黎世保險集團有責任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f) 根據主管司法權區的法院的任何頒令的任何人士;及

g) 蘇黎世保險集團的任何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對保單持有人的權利的受讓人。

作為一間跨國公司,本公司將在傳輸個人資料至其他地方時適當地採用合約保障措施。個人資料私隱主任會應要求提供標準合約保障的副本。

4. 由本公司收集或持有的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某些個人資料,特別是姓名、聯絡資料、年齡、性別、身份證明文件資料、婚姻狀況、保單資料、索償資料及醫療紀錄等,均可供本公司使用作以下市場推廣用途(未經客戶同意,本公司不得將任何客戶的個人資料用於此段下提及的用途):

a) 為蘇黎世保險集團及╱或與本公司維持業務引薦關係或其他安排之其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保險及╱或金融產品及服務,及╱或其他商業合作伙伴之相關服務,提供市場推廣資料、進行分析及直接市場推廣活動。

5. 經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書面同意後,本公司可就上述第四段提及的市場推廣用途,向以下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人士提供其某些於上述第四段提及的個人資料:

a) 蘇黎世保險集團成員公司;

b) 與本公司維持業務引薦關係或其他安排的其他銀行╱金融機構、商業或慈善組織;及

c) 第三方市場推廣服務供應商及理財顧問。

未經客戶書面同意,本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關客戶(特別指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個人資料作上述第四段提及的市場推廣用途。

6. 所有客戶均有權以書面向本公司的個人資料私隱主任(地址如下)要求查閱、修正、刪除、以數碼形式獲取、限制或反對處理本公司所持有有關其本身的任何個人資料,不受制於自動化的個人決策過程,隨時撤回基於同意下處理資料的意願(但不影響在撤回同意前的資料處理的合法性),包括反對本公司使用及提供其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本公司可能無法繼續向已刪除或限制處理個人資料,或撤回處理個人資料意願的客戶提供服務。向本公司提出市場推廣用途之反對要求時,必須於有關反對要求中清楚註明要求人士之全名、身份證明文件編號、保單編號、電話號碼和地址。

個人資料私隱主任聯絡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主任
香港港島東華蘭路18號港島東中心26樓

7. 如有任何關於本公司處理個人資料的投訴,可聯絡人島私隱專員(www.inforights.im)。

8. 本公司可免費處理根據本聲明提出的資料查閱要求。 但在特殊情況下,本公司可能會收取合理的費用或拒絕該要求。

9. 本公司將保存個人資料以達到其最初收集的目的或符合本公司的法例或監管要求所需。

10. 本聲明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為準。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之附錄(「附錄」) 為本公司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補充並構成其條款的一部分。 閣下可於我們的網站查閱該附錄。

附錄適用於身處於中國內地的客戶 。

通過購買、續期或繼續 閣下與本公司的保單或關係 , 閣下確認已閱讀並理解附錄 ,及同意本公司按照附錄所述使用和轉移 閣下的個人資料和敏感個人資料。如 閣下不同意附錄或隨後撤回 閣下的同意,我們可能無法為 閣下提供相關的產品及/或服務。

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客戶通知

生效日期:2020年4月

1. 由蘇黎世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客戶(包括保單持有人、受保人、受益人、保費付款人、信託人、保單受讓人及索償人)個人資料,其中亦包括在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以及就持續與客戶的關係而收集或產生的資料(例如從第三方收到的索償資料和病歷),均可供本公司及/或其所屬集團(「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公司使用作以下為向客戶提供服務而必須的用途(「必須用途」)(否則本公司將無法為未能提供所需資料的客戶提供服務):

a) 辦理、調查(及協助他人調查)和決定保險申請、保障及索償,進行再保險安排和提供持續的服務;

b) 處理任何客戶提出的、針對客戶所提出的或其他涉及客戶的索償、訴訟及/或司法程序;以及行使本公司的權利(詳情見適用保單條款所定),包括但不限於代位權;

c) 辦理付款要求及直接付款授權;

d) 提供後續服務及執行/管理已發出的保單,例如安排身體檢查和處理相關保單的增加、更改、變更、轉讓、撤銷、續期或恢復;

e) 由本公司及/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任何公司、相關監管機構或公認行業組織編撰統計數字或資料庫,或進行市場、精算研究或保險調查,或進行客戶硏究分析及分層,或為蘇黎世保險集團改進現有的產品和服務或設計新的產品和服務,或建立客戶關係;

f) 作會計及精算用途;

g) 使本公司及/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任何公司能夠履行客戶要求的任何服務或保險合約,及/或全面了解客戶與蘇黎世保險集團之間的關係以及客戶的總體記錄,例如承保和索償歷史,以供現在及將來於處理、評估、決定和調查保險申請、保障及索償、管理客戶保單、進行再保險安排和提供持續的服務時作爲參考;

h) 符合對蘇黎世保險集團具約束力的任何本地或外國法例、規則、規例、守則或指引的披露規定及如需要時進行核對程序;

i) 遵循香港法院、本地與外地的監管機構、稅務或執法機構、獨立監管或公認行業組織(例如保險公司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聯會或協會),包括但不限於保險業監管局、香港保險業聯會、核數師、信貸諮詢機構、政府組織和政府相關機構所作出的規定、指令或合法要求,或遵循與上述機構或團體間之合約承諾、其他承諾或安排;

j) 追討(並協助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其他公司追討)債務;

k) 偵測和防止(並協助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其他公司偵測和防止)欺詐行為;

l) 以便本公司的認可服務供應商,就上述目的為本公司及/或客戶提供服務;

m) 使本公司的實際或建議承讓人能夠評核擬進行涉及有關轉讓的交易;及

n) 履行與上述任何用途直接相關的其他用途。

 

2. 本公司可就必須用途,向以下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人士提供任何客戶個人資料:

a) 蘇黎世保險集團成員公司、任何進行保險或再保險相關業務的其他公司、中介人或受業界認可的團體;

b) 任何向蘇黎世保險集團提供行政、電訊、技術、電腦、付款、保單管理、支援、儲存、雲端、記錄管理、熱線中心、郵寄、印刷、資料處理、客戶滿意度分析、外判或其他與其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c) 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包括保險公司、銀行、法律顧問、會計師、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機構、調查員、理賠師、再保公司、醫護及復康顧問、醫院、考察員、專家、維修人員、緊急服務提供者、研究與分析公司及資料處理者;

d) 信貸諮詢機構、而在客戶欠帳時,任何債務追收代理或進行索償或調查服務的公司;

e) 根據對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具約束力的任何法例,及就任何由本地或外地政府、監管、稅務或執法機構、公認行業組織、或其他機關所頒佈且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預期須遵守的任何規例、守則或指引而言,蘇黎世保險集團有責任或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f) 根據蘇黎世保險集團或其任何關連機構承擔或被施加的與本地或外地政府、監管、稅務或執法機構、公認行業組織、或其他機關的合約承諾、其他承諾或安排而言,蘇黎世保險集團有責任或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g) 根據主管司法權區的法院的任何頒令的任何人士;

h) 整合保險業申索和承保資料的組織、防欺詐組織、僱主、警察、數據庫或登記冊(及其運營者);及

i) 蘇黎世保險集團的任何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蘇黎世保險集團對保單持有人的權利的受讓人。

 

3. 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某些個人資料(其中亦包括在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以及就持續與客戶的關係而收集或產生的資料),特別是姓名、聯絡資料、年齡、性別、身份證明文件資料、婚姻狀況、經濟背景、人口統計數據、交易模式和行為、保單資料、索償資料及醫療紀錄等,均可供本公司使用作以下市場推廣相關用途(「市場推廣用途」)

a) 為蘇黎世保險集團及/或與本公司維持業務引薦關係或其他安排之其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保險及/或金融產品及服務,及/或其他商業合作夥伴之相關服務,提供市場推廣資料及進行直接促銷活動(例如獎賞、忠誠獎勵、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以及相關服務和產品,由本公司商業合作夥伴或合作品牌夥伴提供的服務和產品,出於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贈或捐款)。

本公司只能在客戶同意下,方可使用任何客戶的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在未有收到任何「反對」要求,本公司將把有關保險申請及持續投保,視作有關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之不反對本公司使用其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為免生疑問,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所有客戶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會以從客戶收到的最新指示(例如同意或表示不反對的指示,或提出反對要求)作準。

 

4. 經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書面同意後,本公司可就以下人士本身及/或就本公司的市場推廣用途,向以下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人士提供其某些個人資料,特別是姓名、聯絡資料、年齡、性別、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保單資料等,以供其使用:

a) 蘇黎世保險集團成員公司;

b) 與本公司維持業務引薦關係或其他安排的其他銀行/金融機構、商業或慈善組織;

c) 第三方獎賞、忠誠獎勵、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提供者;

d) 第三方市場推廣相關服務供應商及保險中介人。

未經客戶書面同意,本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關客戶(特別指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的個人資料作上述第3段所述的市場推廣相關用途。為免生疑問,就本公司不時收集或持有的所有客戶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會以從客戶收到的最新指示(例如同意或表示不反對的指示,或提出反對要求)作準。本公司或會因向上述第4(a)至(d)段所述的各方提供個人資料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產作為回報。

 

5. 客戶的個人資料可能就必須用途(及市場推廣用途,如客戶已同意)不時提供於任何上述第2段(及第4段,如客戶已同意市場推廣用途)中提及的一方(包括雲端服務供應商)。有關一方可能處於香港境內或其他地方。客戶同意他們的個人資料可能被轉移至境外,及明白該資料未必可以獲得與香港同等或類似程度的保障。

 

6. 所有客戶均有權以書面向本公司之個人資料私隱主任(地址如下)要求查閱、修正及/或更改由本公司所持有有關其本身的任何個人資料。如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欲反對本公司使用及提供其個人資料作上述市場推廣用途,亦可向本公司提出,並於有關反對要求中清楚註明要求人士之全名、身份證明文件編號、保單編號、電話號碼和地址。

個人資料私隱主任
香港港島東華蘭路18號
港島東中心26樓

 

7. 根據私隱條例,本公司有權收取合理費用,藉以處理任何資料的查閱要求。

 

8. 本通知的中英文版本如何任何歧異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為準。

 

9. 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改或更新本通知的權利而無須事先通知。所有更改或更新將透過本公司的網站或以書面形式(其中包括電子形式)通知客戶,並將於刊登後即時生效。若客戶與本公司持續保險或其他業務關係,將表示客戶同意就使用該客戶個人資料的必須用途作出的更改和更新,否則本公司無法與客戶持續保險或其他業務的關係。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之附錄(「附錄」) 為本公司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補充並構成其條款的一部分。 閣下可於我們的網站查閱該附錄。

附錄適用於身處於中國內地的客戶 。

通過購買、續期或繼續 閣下與本公司的保單或關係 , 閣下確認已閱讀並理解附錄 ,及同意本公司按照附錄所述使用和轉移 閣下的個人資料和敏感個人資料。如 閣下不同意附錄或隨後撤回 閣下的同意,我們可能無法為 閣下提供相關的產品及/或服務。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之附錄(「附錄」)

生效日期:2023年6月

本附錄適用於身處於中國內地的客戶。此等條款為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蘇黎世人壽(Zurich Assurance Ltd)/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蘇黎世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亦稱為「我們」或「我們的」)個別與其各自客戶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條款的補充並構成其條款的一部分。如本附錄與本公司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的條款存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應以本附錄之條款為準。

本公司為 閣下個人資料的處理者。根據中國內地有關信息保護的法律, 閣下可透過customer@hk.zurich.com與我們聯絡。我們只會在 閣下事先同意的情況下處理 閣下的個人資料,除非 閣下的個人資料是:

  1. 為訂立或履行 閣下作為一方當事人之合約所必須的;
  2. 為履行法定責任或義務所必須的;
  3. 為應對緊急公共衛生事件所必須的;
  4. 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個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所必須的;
  5. 為公共利益進行新聞報導及輿論監督行為在合理範圍內處理的個人資料;
  6. 在合理範圍内處理的 閣下自行公開或者已經合法公開的個人資料。

閣下的個人資料是就本公司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所列出的目的而收集、儲存和處理。我們只會在履行本公司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和本附錄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內保留 閣下的資料,或在適用法例及規則要求下所需的期限內保留,以較長者為準。

敏感個人資料

我們收集和處理的某些個人資料可能包含敏感個人資料,這是指如被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會容易對自然人的尊嚴或個人和財產安全造成傷害的個人資料。敏感個人資料包括與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定身份、醫療和健康、金融賬戶和個人行蹤軌跡有關的資料,以及14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我們只會在提供保險服務或履行本公司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所述目的而必需時收集和處理 閣下的敏感個人資料;例如處理、調查和確定保險申請、保險索償及提供持續服務。如我們未能處理 閣下的敏感個人資料,將無法為 閣下提供相關的產品及/或服務。我們採用和實施嚴格的保安政策,以保護 閣下敏感個人資料的機密性和隱私性。

數據轉移

按照本公司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所述,我們或會向在中國內地境內或境外的其他接收者提供 閣下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蘇黎世保險集團內的公司、任何代理商、承包商、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和信貸諮詢機構,以用於本公司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和本附錄所述目的。 閣下可參閱以下接收方名單:

接收方 個人資料類型 目的及方式 聯絡詳情
蘇黎世人壽(Zurich Assurance Ltd) 本公司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指定的所有個人資料 本公司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指定的目的及方式 customer@hk.zurich.com
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
蘇黎世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Zurich Services (Hong Kong) Limited

閣下的權利

根據中國內地適用的信息保護法, 閣下享有以下權利:

  1. 查閱及獲取 閣下個人資料副本的權利;
  2. 要求將 閣下的個人資料轉移至符合相關網信部門規定條件之 閣下指定的個人信息處理者的權利;
  3. 在發現 閣下的個人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時,更正或補充該資料的權利;
  4. 要求解釋我們個人資料處理規則的權利;
  5. 撤回同意的權利;
  6. 要求限制他人處理 閣下的個人資料或拒絕其處理的權利;
  7. 在下列情況之一要求我們刪除 閣下的個人資料:
    a. 處理的目的已實現、無法實現或個人資料為實現處理目的已不再必要;
    b. 我們已停止提供產品或服務;
    c. 保留期限已屆滿;
    d. 閣下已撤回同意;
    e. 我們在處理個人資料時違反了法律、法規或協議。

閣下可通過以下地址書面向本公司個人資料私隱主任提出上述權利的請求:

個人資料私隱主任
香港港島東華蘭路18號
港島東中心26樓

閣下的同意

通過購買、續保或繼續 閣下與本公司的保單或關係, 閣下確認已閱讀並理解本附錄,及同意本公司按照本附錄所述使用和轉移 閣下的個人資料和敏感個人資料。

如 閣下不同意本附錄或隨後撤回 閣下的同意,我們可能無法為 閣下提供相關的產品及/或服務。如 閣下作為員工不同意本附錄或隨後撤回 閣下的同意,我們也無法向 閣下的僱主(作為企業客戶)提供相關的產品和/或服務。

我們保留隨時更改或更新本附錄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所有更改或更新將透過我們的網站或以書面形式(其中包括電子形式)通知 閣下,並將於刊登後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