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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駕駛飛機系統(無人機) 保障計劃

我們的計劃保障無人機的娛樂及/或商業用途,並提供兩個不同級別的計劃:
• 基本計劃: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保障
• 延伸計劃:第三者的法律責任及無人機的實質損毀保障

選擇蘇黎世,因為……​

靈活選擇保單期限

計劃設不同的保單期限選項(一日/一星期/三個月/一年),迎合您不同的需要

雙重保障

可購買針對第三者法律責任的保障,以符合法例最低要求;或延伸保障至無人機的實質損毀

支援多種無人機及多名指定操作員

• 承保廣泛且不同重量的無人機型號,並包括無人機不可卸式及可卸式的負載
• 每個計劃最多保障五部無人機及五名指定操作員

隨時買 隨時飛

只需在無人機起飛前一天於網上投保,輕鬆快捷

計劃總覽

無人機的用途 保障無人機的娛樂及/或商業用途
保障地域範圍 香港
保障期 1日/1星期/3個月/1年
最多可承保的無人機數量 5部無人機
最多可承保的指定操作員人數 5名指定操作員

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保障

  • 為任何人士的身故或身體損傷;及/或財物損毀提供法律責任保障
  • 兩種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保障額選項,以迎合不同無人機型號及重量的保障需要
  • 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保障最高可達10,000,000港元1

實質損毀保障

  • 受保無人機實質損毀的保障高達50,000港元1,2
  • 保障覆蓋可卸式及不可卸式負載3,如相機鏡頭、感應器及燈光
  • 受保期間,於保障額以內,索償次數不限


保障表

保障範圍
保障額/責任限額(港元)
基本計劃
延伸計劃
第一節 — 針對無人機的實質損毀(包括「可卸式負載」及「不可拆卸負載」) 不適用 20,000/50,0004
第二節 — 針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保障 5,000,000/10,000,000

了解更多

在得知任何有可能引致索償申請的情況下,您(受保人)必須:
  1. 立即通知我們(本公司),並向我們尋求合理的協助;
  2. 於事故發生後30日內自費提供索償之書面詳情,包括我們要求之任何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以及
  3. 於情況許可下及早向我們提供您接獲之傳票或告票
  1. 自負額適用於第一及第二節。除非在保單附表內指明,就每項損失,本公司不承擔首1,000港元或經調整的虧損的10%,以較高者為準。
  2. 以下的折舊費適用於第一節(針對無人機的實質損毀的保障)。若無人機完全毀壞,本公司將根據以下折舊表,在扣除適用折舊值後,支付無人機的更換金額(該金額將 包括安裝費用、關稅及應繳款項(如有),惟本保單的投保額必須已包括該等費用)。受保人應就用於更換無人機的金額向本公司提供令其滿意的證明。

    折舊表
    期間(自購買無人機當日起計) 折舊率
    0至12個月 「發票價錢」的20%或投保額的20%,以較低者為準
    13至24個月 「發票價錢」的40%或投保額的40%,以較低者為準
    25至36個月 「發票價錢」的50%或投保額的50%,以較低者為準
    37至48個月 「發票價錢」的60%或投保額的60%,以較低者為準
    49至60個月 「發票價錢」的65%或投保額的65%,以較低者為準
    61個月及以上 「發票價錢」的70%或投保額的70%,以較低者為準
  3. 可卸式負載指載於無人機並可從中卸除及/或替換之攝影/錄影器材或任何其他設備。 不可拆卸負載指載於無人機之內置且不可拆卸及非擬拆卸的攝影/錄影器材或任何 其他設備。
  4. 請確保保險金額足以支付更換無人機的費用。

本宣傳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保險合約的一部分。有關此項保障計劃的內容細則及不承保事項將詳細列於保單之內,如有任何差異,均以保單內之條款細則為準。如中文譯本與英文有任何歧異,均以英文本為準。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對所有事項保留最終批核及決定權。

如您對上述產品有任何疑問,歡迎您填寫以下表格提供有關資料,我們將於兩個工作天內與您聯絡。